亳州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管将提质增效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1个月前

进一步完善了保障机制,《办法》第十条“县(区)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乡镇政府驻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维护、管理以及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差额补贴等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明确了由政府财政预算保障乡镇政府驻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成本。

12月6日,亳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亳州市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会上,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办法》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创新举措等情况。

乡镇作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其环境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长远发展。2024年3月,《办法》纳入了《亳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章制定计划》。2024年11月26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十八条,主要包括总则、职责分工、规划建设、运维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六个部分。总则章节2条,包含立法依据、适用范围等内容。职责分工章节4条,规定了各相关部门在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职责等。规划建设章节5条,规定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维护、管理等有关要求。运维管理章节1条,主要内容为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等有关要求。监督管理章节4条,包括对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等有关要求。附则章节2条。

创新举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办法》明确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排水与污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的管理、监督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实施统一监督,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保障机制,《办法》第十条“县(区)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乡镇政府驻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维护、管理以及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差额补贴等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明确了由政府财政预算保障乡镇政府驻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成本。进一步细化了管护内容,《办法》第四章细化了乡镇政府驻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运维管理的五项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全市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从而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的运行维护机制。

《办法》的出台,对亳州市加强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积极探索污水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运维模式,保护和改善乡镇政府驻地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镇政府驻地,促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安在线网站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进一步完善了保障机制,《办法》第十条“县(区)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乡镇政府驻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维护、管理以及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差额补贴等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明确了由政府财政预算保障乡镇政府驻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成本。

12月6日,亳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亳州市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会上,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办法》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创新举措等情况。

乡镇作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其环境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长远发展。2024年3月,《办法》纳入了《亳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章制定计划》。2024年11月26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十八条,主要包括总则、职责分工、规划建设、运维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六个部分。总则章节2条,包含立法依据、适用范围等内容。职责分工章节4条,规定了各相关部门在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职责等。规划建设章节5条,规定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维护、管理等有关要求。运维管理章节1条,主要内容为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等有关要求。监督管理章节4条,包括对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等有关要求。附则章节2条。

创新举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办法》明确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排水与污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的管理、监督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实施统一监督,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保障机制,《办法》第十条“县(区)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乡镇政府驻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维护、管理以及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差额补贴等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明确了由政府财政预算保障乡镇政府驻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成本。进一步细化了管护内容,《办法》第四章细化了乡镇政府驻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运维管理的五项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全市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从而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的运行维护机制。

《办法》的出台,对亳州市加强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积极探索污水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运维模式,保护和改善乡镇政府驻地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镇政府驻地,促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安在线网站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展开
打开“财经头条”阅读更多精彩资讯
APP内打开